首页 > 唐山律师 > 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医疗事故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?

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医疗事故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?

admin 唐山律师 2024年03月10日
医疗纠纷法院会根据双方证据做出事实判断,再依据《民法典》、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做出相应的判决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,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。
判决书内容包括:
(一)案由、诉讼请求、争议的事实和理由;
(二)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、适用的法律和理由;
(三)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;
(四)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。
判决书由审判人员、书记员署名,加盖人民法院印章。
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,人民法院审理案件,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,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二条
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。判决书内容包括:
(一)案由、诉讼请求、争议的事实和理由;
(二)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、适用的法律和理由;
(三)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;
(四)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。
判决书由审判人员、书记员署名,加盖人民法院印章。
第一百五十三条
人民法院审理案件,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,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
一、最高法院关于医疗纠纷的责任认定是什么
1、最高法院关于医疗纠纷的责任认定方式如下:法官直接判定;医疗事故技术鉴定,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对发生的医疗事件,通过调查研究,收取物证,查阅书证,听取证人证言,当事人、受害人或其家属陈述,分析原因,依据法定标准,判定事件性质,做出是否属医疗事故及何类、何级、何等事故的科学鉴定结论的过程。;医疗过错司法鉴定;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七十六条
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。当事人申请鉴定的,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;协商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指定。
当事人未申请鉴定,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,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。
二、医疗纠纷处理阶段是什么
1、患者投诉“控告期”,此阶段是患者情绪最难控制,有时甚至失态。
怨气、牢骚、愤怒会一股脑的向院方发泄,向医生发威;
2、耐心勾合期,院方要和患者倾心交谈,做好记录,用“规范化语言”回答患者置疑。此阶段是患者观察院方为他们解决问题是否有诚意的“考验期”;
3、患者争辩期,此期是在院方初步向患者解释后患者仍不满意,为自己疾病的现状和治疗二次争辩。
患者在这一时间里,情绪往往波动很大。此阶段院方要耐心听、听其言观其行,冷静对待,泰然处置,静观其辩;
4、院方对疾病解释期,此阶段是院方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病情,此时的解释至关重要,他关系到调解是否成功。
院方是医学界的先生和老师,此刻你应当起到一个传道解惑的大师;
5、患者三次争辩期,此期是患者对自己本身的疾病有了一定的了解,但仍对自己疾病症状的痛苦感到疑惑不解而再次置疑,但语气较前有了明显缓和,甚至不争,以商议的探讨的口气和院方对话。
此时院方要讲他的置疑讲深,讲透。处理好会向和平解决纠纷的方向发展,处理不好问题更严重。此期双方都是心身疲倦;
6、责任分担期。责任双方互相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,为最后解决实质问题铺垫;
7、终结期,此期经双方讨价还价,明确责任,事故后各自承担的责任,在公平、公正的气氛中签好协议书,妥善处理好,双方均满意,气定神闲,握手言和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医疗纠纷处理法律依据是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第二十二条,发生医疗纠纷,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:
(一)双方自愿协商;
(二)申请人民调解;
(三)申请行政调解;
(四)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;
(五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
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,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,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第二十二条
发生医疗纠纷,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:
(一)双方自愿协商;
(二)申请人民调解;
(三)申请行政调解;
(四)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;
(五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。
友情链接: 日照律师 苏州律师 杭州房产律师 广昌律师 淮北濉溪县律师 常州律师 徐州律师 百色律师 银川律师 德州律师 沂水县律师 恩施市律师 浙江专业律师 杭州离婚律师收费标准 太原律师 巴中律师 淄博律师 杭州合同律师 于都律师 哈尔滨南岗区律师 上海杨浦区律师 濉溪县律师 江门律师 唐山律师 扬州律师 驻马店律师 沈阳律师 漳州律师 九江律师 宁波律师